kaiyun全站为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,严厉打击居民区内非法经营成品为,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清理违法加油“黑窝点”(含流动加油车辆)及违规橇装式加油装置等违法违规行为,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。
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《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》(GB50156-2021)等有关规定要求,未依法取得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》《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》等相关许可kaiyun全站,擅自通过加油站(点)kaiyun全站、储存网点、流动网点、橇装式加油装置、流动加油车辆等销售成品油;以及擅自建设储存油罐、未通过安全设计审查、验收及备案的非法加油站、非法改装储油罐车kaiyun全站kaiyun全站、利用非法流动售油车储存成品油等均属于违法违规行为。
为此,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主动维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,积极举报身边非法经营成品为,对于提供真实kaiyun全站、有效证据的群众,经查证属实将按照《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》有关规定给予现金奖励。